*ST新研(300159) - 关于法院对预重整申请备案登记及确定预重整辅助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 或"法院")出具(2025)新 01 破申(预)1 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对债权人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四川分公司")对新疆机械研究 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预重整申请进行备案登记。同日,公司收到乌鲁木 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或"法院")出具(2025)新 01 破申(预)1 号 《确定书》,确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 助机构。 2、乌鲁木齐中院对预重整申请备案登记,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 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 存在不确定性。 3、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 整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若乌鲁木齐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