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蓝色光标(3000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058Blue Focus(300058)2025-06-06 11:32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 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主任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 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 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 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委 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所规定的不得任 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提名委员会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 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