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000089)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1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法律意见 编号:06G20240483-00006 致: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T3 商务办公楼 A 座 802 会议室召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 恒")受公司委托,指派毕明华律师、王轶群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 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