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婴室(603214) -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规定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 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 会秘书及由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 策与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