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印发!
券商中国·2025-02-26 10:07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此次调整,系为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 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 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要求,对港澳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据券商中国记者查询,上述两项协议涉及进一步扩大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领域开放。对《内地向香港开放服 务贸易的具体承诺》《内地向澳门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及其《对商业存在保留的限制性措施(负面清 单)》进行缩减和修订,均涉及保险服务。 2月26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 知》)。 《通知》主要内容为:自2025年3月1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不再执行"最近一年末总资 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的规定。 不再执行的这一规定原存在于2018年4月10日起施行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中资保险公司。根据该《办法》,境外金融机构可以成为保险公司股东,除符合 相关股东资质要求规定外,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