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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起诉状、答辩状文书样式的历史演进
最高人民法院·2025-04-25 03:29

本次研究对我国唐代、宋代、明代、清代、民国初期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起诉状、答辩 状样式内容进行了历史追溯。早在唐代,我国起诉状就已经初具规范样式,但形制简单、内容 简略。此后宋代、明代都进一步丰富了文书要素内容。清代"官代书"制度的普遍适用则推进了 文书标准化、统一化进程,地方官府统一规定文书格式,文书内容要素丰富至11种,且文书末 尾一般印有《状式条例》以明确起诉标准和诉状填写要求。晚清政府法政改革后,进一步推动 了文书的统一化,并依法将诉讼文书按用途划分为5类,后发布12种标准诉讼状纸。民国初期进 一步发展为14种不同的状纸,后增加至16种,分为由司法部印行的状面和各省自行组织印刷的 状里,状里采用表格形式。进入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特别是抗战胜利后,面对根据地诉讼的 复杂形势,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根据地司法机关开展了司法工作规范化、诉讼文书标准化的新 尝试,晋察冀边区专门制定规定,对诉讼状纸的格式进行规范,由法院提供表格式预先印制的 起诉状,供当事人填写使用。 观 点 摘 要 唐代、宋代、明代的起诉状已初具一定的要素格式,要素内容日益丰富,但是整体简单。 清代建立起"官代书"制度,并由政府统一规定起诉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