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期上市审核动态!
梧桐树下V·2025-01-17 13:23
B公司未在申报前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申报文件中营业收入等数据存在错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 北交所对B公司和其时任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保荐代表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了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文/梧桐小新 近日,北交所发布最新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4年第4期,总第12期)。北交所通报一例监管案例, 发行人部分业务按照总额法进行核算列报,在审期 间,将该业务更正为按照净额法核算列报。发行人未在申报前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申报文件中营业收入等数据存在错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发行人及其时 任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保代、签字注会被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北交所还针对"销售服务商模式"进行了案例分享与解析,针对服务商销售模式,审核中重点关注: 采用服务商销售模式的商业合理性、服务商销售费用是否存在 异常、与服务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通过服务商获取业务的合规性。 此外,北交所还就如下3个问题进行了解答:1、关于发行人需提交的发行上市相关承诺或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