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2名注会,被深交所“拉黑”6个月

文/梧桐小新 1月7日,深交所发布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2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大信所、吴金锋、高海涛在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正大, 002470)2015年至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金正大披露的2015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大信所对金正大2015年至2017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2、大信所对金正大内部控制测试程序不完整,未发现金正大内控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缺陷,对内控测试的评价结论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大信所对部分审计证据的异常情况,未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并予以充分关注。 深交所决定 对吴金锋、高海涛六个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在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7月5日期间,不受理吴金锋、高海涛出具的 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 并对大信所、吴金锋、高海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日期 | 标题 | | --- | --- | | 2025-01-07 | 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金锋、高海涛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根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