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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与修订稿条款对照表
梧桐树下V·2025-01-06 09:40

文/梧桐小新 12月27日,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章程制定和修改,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企业透明度,中国证监会起草形成了《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为: 一、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等规定 一是 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制定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 确定法定代表人的范围、职权、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等,要求公 司在章程中载明法定代表人产生、变更办法。 三是 完善面额股每股金额等表述,衔接新《公司法》关于无面额股的规定。 二、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 一是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 二是 完善存在类别股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在章程中载明类别股的权 利义务以及中小 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三是 修改股东会召集与主持、代位诉 讼等相关条款,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优化股东 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 序。 三、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 一是 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明确公司在章程 中规定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 规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 二是 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