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与修订稿条款对照表
梧桐树下V·2025-01-05 12:03
文/梧桐小新 12月27日,为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优化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 容为: 一、吸收近年来信息披露监管的实践经验 将近年来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一些新的实践经验纳入《信披办法》。 一是风险揭示。 明确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上市时未盈利且上市后也尚未盈利的,应当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 入、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的影响。 二是行业经营信息。 明确上市公司应当结合所属行业的特点,充分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针对性披露技术、 产业、业态、模式等能够反映行业竞争力的信息,便于投资者合理决策。 三是非交易时间发布信息。 明确在非交易时段,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 要的,可以对外发布重大信息,但应当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四是增加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相关条款。沪深北交易所已出 台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自律监管指引,为健全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拟在本办法中增加相关条款;结合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