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一会所被暂停证券业务3个月!
梧桐树下V·2025-01-04 07:31
文/梧桐兄弟 近期,证监会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准所在 紫鑫药业2013年至2020年财务报表 审计 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证监会 决定: 对中准所责令改正,没收2013年至2020年不含增值税业务收入5,566,037.58元,处以罚款22,264,150.32元,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3个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38号 当事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所),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药业)2013年至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住所:北京市 海淀区。 刘昆:男,1972年6月出生,紫鑫药业2015年至2020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住址:吉林省长春市。 常明:男,1982年5月出生,紫鑫药业2015年、2016年、2018年至2020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住址:吉林省长春市。 韩波:男,1970年10月出生,紫鑫药业2013年、2014年、2017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住址:吉林省长春市。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2019年修订的《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