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永中和、中兴财光华、大信收警示函!
文/梧桐小新 12月26日,信永中和、大信、中兴财光华这3家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注会被西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这3家会所在2016年至2022年间先后为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ST西发,000752)的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 | 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及庄瑞兰、刘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 〔2024〕 34号 | 2024-12-26 | | --- | --- | --- | | 定 | | | | 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袭荣华、王文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2024〕 33号 | 2024-12-26 | | 关于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及谭寿成、赵娟、黄峰、王新英采取出具 | 〔2024〕 32号 | 2024-12-26 | |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 其中, 信永中和 在对西藏发展 2016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过程中存在3项执业不规范情形: 1、未评价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层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 性;2、未了解西藏发展针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实施的内部控制;3、银行存款审计程序中设计并实施的审计抽样存在不足。 西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