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变化!PFAS这些项目环评将不予审批!(文末免费领取PFAS资料包)
仪器信息网·2025-04-16 07:06
导读: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受理和审批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针对以多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为产品或为原辅材料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将不予审批, 其中就包括全氟辛烷磺酸、全氟辛酸等多种物质。 特别提示 微信公众号机制调整,请点击顶部"仪器信息网" → 右上方"…" → 设为 ★ 星标,否则很可能无法看到我们的推送。 点击 文末"阅读原文"查看详情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首次系统规范重点行业建 设项目环评工作中新污染物的环境管理要求。 《意见》重点关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点关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中已发布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或其 他具有污染治理技术的污染物. | 编号 | 不 子 审 批 环 评 的 项 目 类别 | | --- | --- | | 1 | 1. 以全氟辛基碳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 类)为产品的新改扩建设项目 | | | 2. 以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