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开放再进一步!“南沙金融30条”出炉
券商中国·2025-05-12 12:36
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 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要求,坚持"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加大金融支持南沙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南沙对粤港 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支撑作用。 《意见》共提出30条重点举措,包括在创新金融服务上,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在发展特色金 融服务上,大力发展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稳步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上,研 究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在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上,支持南沙对标国际高标准制度规则等。 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 为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意见》明确将支持科技创新产业、高端制造产业、数字产业、海洋产业和未来产 业发展,支持青年创新创业。 《意见》提出,加强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 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科创企业。支持南沙符合条件的制造企业、科创企业发行科创债和科创票据, 探索股债混合型融资模式。推动符合条件的重点制造企业在境内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