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商务部,关于共聚聚甲醛反倾销调查终裁发布
DT新材料·2025-05-18 15:13

【DT新材料】 获悉,5月18日, 商务部 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 醛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调查机关最终认定,原产于 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 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存在倾销,中国大陆共 聚聚甲醛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 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 自2025年5月1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 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征收反倾销税。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 :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 被调查产品名称 :共聚聚甲醛,又称聚氧亚甲基共聚物,或聚氧化甲烯共聚物 英文名称 :Polyformaldehyde Copolymer,或Polyoxymethylene Copolymer,或Copolymer-type Acetal Resin, 或Acetal Copolymer等,英文名称通常被简称为POM Copolymer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美国公司: 1.泰科纳聚合物公司 74.9% (T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