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会所被通报批评,2保代3注会被拉黑6个月,律所及3律师被书面警示,发行人被拉黑1年
梧桐树下V·2025-05-23 15:32
文/梧桐晓编 5月23日晚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对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莲、崔芳林、陈凯给予纪律处分的3份决定及对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唐申秋、侯为满、孙睿的监管函。国泰海通、 容诚所、北京海润天睿分别是中鼎恒盛创业板IPO项目的保荐机构、审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中鼎恒盛创业板IPO已于2024年3月4日被终止审核。 | 。 关于对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5-05-23 | | --- | | 。 关于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5-05-23 | | 。 关于对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唐申秋、侯为满、孙睿的监管函 2025-05-23 | | . 关于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莲、崔芳林、陈凯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5-05-23 | | ■ 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5月8日,深交所受理中鼎恒盛创业板IPO的申请。项目保荐人原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