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声!
券商中国·2025-05-24 07:48
5月23日,金融监管总局就《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金融监管总局有管司局负责人强调,《办法》按照资管产品生命周期,对募集、存续、终止各环节进行全面规 范,引导行业将信息披露融入业务全过程,实现产品情况"三清":一是让产品销售"看得清",二是让产品风 险"厘得清",三是让产品收益"算得清"。 规范三类资管产品信披行为 起草《办法》是为了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推动同类业务实施统 一监管标准,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当前,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均无专门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现行要求分散在不同制 度中,存在标准不完全一致等问题,亟需构建适合三类资管产品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统一监管规则,强化信 息披露行为监管。"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 具体来看,《办法》包括总则、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要求、资产管理产 品信息披露的内部管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和附则六章内容。对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 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全面覆盖产品募集、存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