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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配置储能!国家层面绿电直连文件出台,电网企业不可投资

文 |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 〔2025〕650号),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 定义: 文件提到, 本文所指的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 不直接接入公共电 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 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其中,直连线 路是指电源与电力用户直接连接的专用电力线路。 分类: 按照负荷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 并网型和离网型 两类。并网型项目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 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 投资主体: 鼓励模式创新。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 由负荷作为主责单位 。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 不 含电网企业 )可投资绿电直连项目。 项目电源可由负荷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 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应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 项目电源和负荷不是同一投资主体的,应签订 多年期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并就电力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调度运行、结算 关系、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