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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未成年人保护防线,专家建议→
第一财经·2025-06-02 07:35

如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迎来实施四周年,强制报告制度入法也已四年。从检察机关的实践经 验来看,近年来,社会大众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理解和认同不断增强,但距离全社会普遍接纳、自觉遵 守制度要求仍有差距,特别是相关组织和从业人员缺乏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责任感。 根据《意见》的规定,报告责任主体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包括中小学校、幼儿 园、校外培训机构、医院、儿童福利机构、旅店、宾馆等,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 究基地主任李红勃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医院和学校及其从业人员都是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关键主体。 不过,"这项制度,还没有进入有些人的头脑,"李红勃指出,当前对于应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主要 责任主体的普法力度仍然不够,很多人不知道这项制度,或者没有意识到强制报告是一项法定责任。 2025.06. 02 本文字数:2342,阅读时长大约4分钟 六一儿童节之前,多个部门发布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其中有几起案件事发源于医生或老 师的主动报告,凸显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作用。 5月29日,司法部发布一起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江苏省某小学老师发现学生胡某某身上有多 处新旧伤痕,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