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合同准则新规来了!确有困难公司,可申请暂缓执行
券商中国·2025-06-14 09:29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通知》(下称"《通 知》"),以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实施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指导。 《通知》进一步细化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实施安排和指导,为非上市企业提供了简化处理的选择,并对新保 险合同会计准则的组织实施提出要求。 其中明确,确有困难需暂缓执行的保险公司,应当在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并在暂缓执行 期间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暂缓执行的情况和原因。 确有困难需暂缓执行公司应说明原因 2020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 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从跟踪分析上市公司年报以及专项调研等了解的情况来看,首批执 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10家大型上市保险公司新旧准则转换总体平稳,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对其净资产和净 利润的影响符合预期,市场反应总体较好,认为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有利于如实反映保险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提升保险行业会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