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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城市更新重磅新规!已明确配建的出售型保障房可按比例调整为商品房
中国基金报·2025-06-20 07:55

来源:深 圳特区 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6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官网发布《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规 定》(简称《规定》),《规定》共15条内容,将于6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据悉,为落实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求,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根据 《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规定》适用对 象为深圳市市域范围内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规定实施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 元。具体配建方式为在改造后含商品住房的各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中,按住房建筑面积的一定比 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规定》明确了两种保障性住房移交建设模式:一、城市更新单元优先将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建筑 面积折算成独立成宗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无偿移交政府,由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发建设。二、 不移交保障性住房用地的,由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在已出让的开发建设用地实施过程中与商品 住房一并建设,建设完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在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方面,《规定》明确,配建比例按照城市更新单元改造类型结合保障性住 房配建空间范围图明确的分类地区确定,一、二、三类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