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放款超5年,可转公积金贷!广州拟推房贷新政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7-02 11:47
当个贷率达到8 5 %及以上时可采取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行商转公贷款额度 管控、预约申请等措施; 7月2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征求《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 贷款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图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实施办法提出: 缴存人申请将其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 款 ( 以 下 简 称 " 商 业 贷 款 " ) 余 额 , 当 住 房 公 积 金 个 人 住 房 贷 款 率 ( 以 下 简 称 " 个 贷率")低于7 5 %时启动商转公贷款; 当个贷率达到9 0 %及以上时暂停。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可根据 资金和贷款情况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申请对象和条件 借款人目前在广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 商转公贷款)。 申请商转公贷款时,除符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商业贷款的住房属于借款人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 贴息贷款及非购房用途的房屋抵押贷款),且该商业贷款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