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划定政府投资基金“红绿灯”:整合存量、避免重复设立,差异化管理、提高出资比例
FOFWEEKLY·2025-07-03 09:59
《 指导意见 》将政府投资基金分为产业投资类和创业投资类两大类别,聚焦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 用的薄弱环节,通过政府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实体经济。根据《 指导意见 》,产业投资类 基金重点围绕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重点加强产业引导培育,加大重大战略性项目 投资力度。这类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5年。创业投资类基金则重点围绕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 系建设,聚焦以人工智能、生物科技、人形机器人等为代表的未来产业领域,投早、投小、投长 期、投硬科技、投科创平台和创新人才。此类基金可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存续期一般不超过 20年。 在鼓励发展耐心资本方面,《 指导意见 》强调,将积极争取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金以及各 类国家级基金在浙江省落地或联合设立子基金。对于需要长期布局的领域,在政策范围内可采取接 续投资、合理延长存续期等方式,确保投资延续性,支持被投企业长期发展。此外,《 指导意见 》还明确,将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对重大战略性项目进行差异化评价,突出项目的战略定位和社会 效益,容忍正常投资风险。 《 指导意见 》明确 推动存量基金整合优化。同一政府原则上不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政府投资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