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2025-07-07 08:44
三、强化大功率充电设施运营管理 充电运营企业要持续加强高安全、高质量、高效能的充电产品和服务供给,优化场站现场环境,完 善操作指引、价格公示等现场标识,合理配置运维服务人员。充电运营企业要加快智能运维平台建 设,实现大功率充电过程的故障数据记录,提升充电设施运行状态监测和故障处理能力,力争设备 可用率不低于98%。大功率充电设施应全量接入政府监测服务平台。各地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 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充电服务评价和运营质量专项检查,鼓励企业打造服务优质、特色鲜明的大功率 充电品牌,树立高品质形象标杆。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25〕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 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有关充电运营企业: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交通能源领域绿色低 碳转型的重要基础设施。随着产业迭代升级,单枪充电功率达到250千瓦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