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一券商拟被证监会“没一罚三”,合计6000万!
梧桐树下V·2025-07-08 03:57

文/梧桐小新 7月7日,东海证券披露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在担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项目中,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在独立财务顾问 业务中未勤勉尽责,包括:未为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重新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未审慎核查其他中介 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未保持职业怀疑,未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证监会拟 决定对东海证券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500万元,并处以4500万元的罚款。 中国证监会认为,东海证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 年《证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情 形。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东海证券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 1500万元,并处以4500万元的罚款。 根据相关规定,就中国证监会拟对东海证券实施的行政处罚,东海证券享有陈述、申辩并要求听证的权 利。 一、基本情况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未勤勉尽责。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东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