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发文,三年来首次修订!
中国基金报·2025-07-08 07:59
【导读】中证协 修订 《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 并征求意见 见习记者 舍梨 近日,记者从券商人士处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 " 中证协 " )对《证券行业执业 声誉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在征求行业意见。 据悉,《管理办法》自2022年发布实施以来,为行业构建市场化的声誉约束机制奠定了制度 基础,本次修订是该办法运行三年后的首次调整。 此次修订主要有三大变化 : 一是,明确以贿赂等手段干扰监管执法将被纳入违法失信范畴; 二是鼓励券商主动赔偿欺诈发行等导致的投资者损失,券商以先行赔付积极减轻或消除投资 者损害的,可免于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三是完善诚信信息来源,将来源于证监会诚信档案 数据库的信息调整为会员自行报送。 贿赂等行为被纳入违法失信 范畴 从修订内容来看,贯彻落实证监会关于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部署, 中证协 进一步明确 有关违法失信信息: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执法工作,被予 以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者因情节较轻、未受到处罚处理,但被纪律检查或行政监察机构 认定的信息,被纳入违法失信范畴。 业内人士认为,将行贿干扰监管纳入执业声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