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警惕三大诱导网贷套路!
证券时报·2025-07-10 13:35
最新风险提示。 7月10日,针对近期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诱导消费者办理网络贷款的现象,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下称"金融消保局")发布"关于防范虚假宣 传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提示"指出,消费者签订合同前,需仔细考虑合同实质,辨别合同是贷款合同还是提供服务的一般民事合同,不轻信、不冲动,不在诱 惑或催促下贸然签约。同时,在办理业务时,谨慎提供个人信息,保管好个人身份证号、银行账户、验证码等,避免信息泄露风险。 识别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套路" 金融消保局指出,近期,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混淆概念、不实承诺、隐瞒风险等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办理网络贷款,不仅给消费者带来沉重的经 济负担,还可能使消费者陷入法律纠纷。 对此,金融消保局总结了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三大"套路": 一是混淆概念误导贷款。 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利用言语误差,如以"分期缴费""分期付款"替代"分期贷款",有意误导或迷惑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和合 同条款的情况下,完成线上签字或刷脸认证,签署网络贷款合同。过程中,不法机构或平台可能通过诱导填写或技术手段窃取等方式收集个人信息,转卖给 其他机构用于诈骗等非法用途,消费者面临个人信息被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