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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三大诱导网贷套路!金融监管总局最新提示
券商中国·2025-07-11 03:56

7月10日,针对近期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诱导消费者办理网络贷款的现象,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下称"金融消保局")发布《关于防范虚假宣传 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提示》。 金融消保局指出,消费者签订合同前,需仔细考虑合同实质,辨别合同是贷款合同还是提供服务的一般民事合同,不轻信、不冲动,不在诱惑或催促下贸然签约。 同时,在办理业务时,谨慎提供个人信息,保管好个人身份证号、银行账户、验证码等,避免信息泄露风险。 识别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套路" 二是不实承诺诱导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欺诈性承诺、夸大效果、杜撰信息,如宣传"包过拿证""政策即将变化""报名后国家有助学金奖励"甚至承诺就业 保障等,引诱、催促消费者报名并办理贷款。在合同中模糊内容表述或设置极为苛刻且仅利于机构或平台的条款,比如若退费必须扣除高额违约金等,增加解约成 本。有些机构或平台实为"壳公司",主要目的是骗取钱财,无法提供实质服务,甚至不断变换地址逃避监管或法律责任。消费者发现被骗后,往往因机构跑路导致 维权困难。 三是隐瞒贷款实际成本。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只宣传较低的表面利率、日利率、月利率,不披露较高的实际利率、年化利率、综合借贷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