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印发
证券时报·2025-07-11 14:58
7月1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金融机构了解产品、了解客户,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同时,分投资型产品和保险产品,细化了不同产品的适当性 规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关口前移,金融监管总局在 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办法》。"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 对金融消费者而言,要求金融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有助于帮助消费者识别风险,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产品,减少超出自身能力的支出 和风险损失。对金融机构而言,通过加强适当性管理,提升合规能力,优化金融服务,有效管理风险、化解纠纷,则可以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树立专业、诚 信、尽责的机构形象,有利于金融机构的长远发展。该负责人指出,为保障政策平稳实施,《办法》将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同时,对于金融机构在推介、销售或者交易过程中的禁止行为,《办法》还新增了"通过操纵业绩或者不当展示等方式误导或者诱导客户购买有关产品"一项。 哪些产品需要注意适当性管理? 《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