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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行业良性发展基石,金融机构要承担更大责任
第一财经·2025-07-15 01:16

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管理办法》新增了禁止金融机构通过操纵业绩或者不当展示等方式误导 或者诱导客户购买有关产品的相关规定。 在金融产品的推介过程中,常常存在着夸大收益率等现象。比如,一些金融机构可能通过产品利益输 送、人为调整业绩数据、夸大历史收益等方式,给金融产品消费者造成误解,进而盲目投资。但实际 上,金融产品的收益率并不固定,且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管理办法》就是针对金融机构发行或者 销售、交易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投资产品而制定的。 2025.07. 15 本文字数:1626,阅读时长大约3分钟 作者 | 一财评论员 日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以促进金 融机构全面加强适当性管理,有效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 最终是要达到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标。 对金融机构而言,通过加强适当性管理可以优化金融服务、有效避免管理风险、化解纠纷,从而有利 于行业的长远发展;对金融产品的消费者来说,可以尽量避免风险,获得相对合理安全稳定的收益。 负责任的金融机构和理性审慎的金融消费者群体是金融行业良性发展的基石之一。在加强适当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