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36号文”:固定容量电价补偿电网侧新型储能,存量0.3749元/kWh,增量0.18~0.33元/kWh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5-07-24 06:54
文 |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近日,辽宁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辽宁省新能源增 量项目竞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存量项目。 执行范围为2 0 2 5年6月1日(不含)以前核准(备案)容量全部建成并网的新能源 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妥善衔接我省现行保障性优先发电电力电量平衡相关政策,单 个项目每年纳入机制的总规模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年水平。 机 制 电 价 为 0.3749 元/ 千 瓦 时。 执行期限按 各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月份与投产满2 0年对应月份 较早者确定 。 增量项目 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机制电量、机制电价。2025年竞价 执行期限为1 2年 ,以后 根据项目成本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2 0 25年竞价时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与当年新能源非市场化比例妥善衔接, 按增量项目上 网电量的55%确定。 竞价上限考虑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最高不高于我省燃煤基准价 0 .3749 元/千瓦时。 竞价下限初期考虑成本因素、避免无序 竞争等因素确定,后续视情况取消。 2025年竞价上下限分别为0 . 3 3元/千瓦时、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