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等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证券时报·2025-08-01 11:21
重磅。 据财政部网站8月1日消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现就 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 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 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二、上述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 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并由金融机构持有的有价证券。 来源:财政部网站 责编:李丹 校对:冉燕青 版权声明 证券时报各平台所有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我社保留追 究相关 行 为主体 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与合作可联系证券时报小助理,微信ID:SecuritiesTimes END 点击关键字可查看 潜望系列深度报道丨 股事会专栏 丨 投资小红书 丨 e公司调查 丨 时报会客厅 丨 十大明星私募访谈 丨 事关IPO!港交所,重磅新规! 丨 美团、饿了么、京东,最新发声! 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