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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氏信托资产界定有争议,宗馥莉:21亿美元本金不是信托资产,利息才是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8-01 15:42

记者丨郭聪聪 编辑丨周炎炎 宗馥莉称:信托资产不是2 1亿美元,仅为 "固定本金的利息" 裁定书披露,被告宗馥莉方援引其与宗庆后于2024年2月2日签订的《委托书》第3条, 意味着只有固定本金的利息才 是信托资产,而非本金本身。 在法庭回复当中,她提到,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在她看来: "原告们似乎错误地认为本金也应是信托资产的一部 分。" 视频丨 柳润瑛 8月1日,牵涉高达21亿美元资产的宗氏家族信托诉讼案在香港开庭。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分析香港高等法院披露的裁决书发现, 双方的核心争议在于信托资产范围的界定。 宗馥莉称:享有参与信托架构安排的权利 宗馥莉进一步辩称,原告三人不应将她简单视为仅具执行义务的受托人(entrustee), 并主张其对离岸信托文件的条 款拥有话语权。 对此,她援引了与原告方签订《委托书》(二)中的第五条和第六条,特别指出第五条规定:在离岸信托向私人信托 公司过渡期间,宗馥莉(Kelly) 将成为"受托人的股东"。她强调,这意味着其有权参与信托架构的安排。 宗庆后与宗馥莉2024年2月2日签订的《委托书》 据裁决书披露,《委托书》的核心内容包括两方面: 其一,宗馥莉代宗庆后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