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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36号文”发布:存量项目机制电价0.4155元/kWh,最高100%纳入

8月5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 关于上海市贯彻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并随通知同步下发了《上海市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差价结算工作方案 》、《上海市新能源增量项目机 制电价竞价工作方案 》、《上海市电力市场成本调查工作方案 》。 文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参与市场交易,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上网电价。健全中长期、现货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满足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的条件。完善电网企 业代理购电机制,由电网企业以市场化方式采购新能源上网电量,作为代理购电电量来源。 二是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于纳入机制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场外结 算,结算费用纳入本市系统运行费。区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存量项目机制电量、机制 电价妥善衔接现行政策,增量项目机制电量、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合理确定。 三是完善市场跟踪与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分工,做好配套政策宣贯培训、差价协议签 订、信息平台开发等工作,确保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平稳有序推进。 哪些新能源项目需要参与市场交易? 2025年底前,本市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