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发布!山东“136号文”优化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存量0.3949元/kWh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5-08-07 10:32
8 月 7 日,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同时配 套发布了《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及一图读懂。 其中提到:2 0 2 5年6月1日前投产的 存量新能源项目 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后,机制电价水 平按国家政策上限执行,统一明确为 每千瓦时0.3949元(含税) ,单个项目机制电量上 限原则上与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电量规模政策相衔接,执行期限按照全生命周期合理 利用小时数剩余小时数与投产满20年较早者执行。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 增量新能源项 目 ,由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明确机制电量规模、执行期限,通过价格竞争方 式确定机制电价水平。各地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前置条件。 优化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 根据山东电网用电负荷(含备用容量)总需求, 对各类型市 场化机组的有效容量给予补偿。 按照全网回收长期边际机组固定成本原则确定容量补偿 标准,依据系统总容量需求与总有效容量,设置容量供需系数。发电机组容量电费由机组 可提供的有效容量、容量补偿电价标准以及当年容量供需系数三者乘积确定。 通知原文、政策解读及一图读懂如下: 5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