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9年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被重罚!第三方配合造假者被罚700万
文/梧桐兄弟 8月8日,*ST高鸿(000851)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收到中国 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2015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5.1 条第一项、第 9.5.2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值得注意的是,*ST高鸿一名董事配偶并不在上市公司任职,但 其明知涉案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对于高鸿股份而言属于"空转""走单"贸易业务,将导致高鸿股 份业绩虚高,仍主动联系高鸿科技开展合作,将其纳入该贸易业务链条,其行为与高鸿股份 2015 年至 2021 年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构成共同违法,应当受到处罚。 根据《告知书》披露,高鸿股份及相关人员违法事实情况主要如下: 一、高鸿股份通过参与、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高鸿股份通过参与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