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采取反制措施
证券时报·2025-08-13 08: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五年 第5号 为反制欧盟制裁两家中国金融机构,经国家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批准,现公布《关于对欧盟两家金融 机构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自2025年8月13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5年8月13日 关于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2025年7月18日,欧盟在第18轮对俄罗斯制裁中将两家中国金融机构列入制裁名单,严重违反国际法和 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五条,《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八条、第十条规定,经国家反外国制裁工 作协调机制批准,中方决定将欧盟UAB Urbo Bankas和AB Mano Bankas两家银行列入反制清单,并采 取以下反制措施: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 来源:商务部 责编:叶舒筠 校对:吕久彪 版权声明 证券时报各平台所有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我社保留追 究相关 行 为主体 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与合作可联系证券时报小助理,微信ID:Securiti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