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政府通告!
券商中国·2025-08-24 23:32

云南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政府8月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苍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告: 2.不服从现场管理; 随着大理苍山生态不断向好, 各类违法违规进入苍山保护区(大地2000坐标系:苍山东坡海拔2200米以上范围)开展"采 菌游""研学游""探险游"等游玩活动持续增多,给苍山生态保护及违法违规进山人员人身安全带来巨大冲击 ,为切实做好 大理市辖区各项保护管理工作,规范个人(单位)入山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大理白 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人进入苍山保护管理范围的核心区。 二、禁止在苍山保护管理范围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三、在苍山保护管理范围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应当服从苍山保护管理机构的管理。 未开放区域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无视标识、标牌等提示进入未开放区域; 3.破坏生态环境与设施设备; 4.违规组织"采菌游""研学游""探险游"等活动; 5.违规组织溯溪、游泳、攀岩、攀爬、露营、野炊、车辆越野等活动;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确因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教学实习、标本采集等需要进入苍山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