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鼓励光储协同提高自发自用比例,全部自发自用不受容量限制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5-08-25 09:32
文 |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月2 0日,湖北省能源局关于《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发布。 【征集意见】省能源局关于《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 求意见的公告 根 据 国 家 能 源 局 《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开 发 建 设 管 理 办 法 》 ( 国 能 发 新 能 规 〔 2025 〕 7 号)要求,结合湖北省实际,省能源局研究起草了《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 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适用于省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 源服务公司、自然人均可依法依规投资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建设场所属于公共机构的,其上网电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 定。属于工商业厂房的,其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原则上不低于年度发电量的5 0%。 鼓励项 目单位通过光储协同、柔性负荷调度等方式提高自发自用比例。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其他分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具体按照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