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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37,实控人之一被立案调查

【 导读】 扬帆新材实控人之一樊培仁被实施留置并立案调查 中国基金报记者 若文 8月25日,扬帆新材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 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樊培仁 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樊培仁被实施留 置并立案调查。 樊培仁未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委会以外的任何职务。目前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长 樊彬及其他董事、监事,以及高管团队均正常履职。 据悉,扬帆新材的 实际控制人为樊培仁、杨美意、樊彬。樊培仁和杨美意为夫妻关系,樊彬 为樊培仁、杨美意夫妇之子。 2025年半年报显示, 樊培仁、杨美意、樊彬分别持有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5.97%、 25.10%、22.67%的股权,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 扬帆新材 22.04%的股权 。 而 樊彬持有马绍尔SFC有限公司100%股权, 该公司 持有 扬帆新材 15.84%的股权。樊培 仁、杨美意、樊彬通过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马绍尔SFC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扬帆新材 36.50%的股权。 扬帆新材是一家 成立于 2002年12月,专业从事紫外光固化新材料和含硫精细化工新材料的 研发、生产和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