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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地产45年:从市场化探路者到住有宜居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8-26 12:54

1979年3月,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由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为支援深圳建设,惠阳地区动员干部到深圳工作。这一年,时任惠 阳地区工交计委办公室副主任的骆锦星调至深圳,被任命为房管局副局长。 当时深圳的居民住房较为短缺,居住条件不佳。骆锦星接到任务,要在一年之内,按省科级以上干部住房标准,建好三百多套干部 宿舍,共约2万平方米。 骆锦星按照建安成本估算,起码需要200万元以上的预算。但当时深圳的地方财政并不宽裕,计委只能批50万元。 正苦于筹措资金时,一位香港的朋友对骆锦星说,"你这个局长是端着金饭碗在要饭",为什么不像香港一样,把土地变成黄金? 如今很多人对"土地财政"的概念了然于胸。在很长时间里,通过出让土地获得的收入,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部分。由于土地 使用权收入属于预算外收入,土地财政也被称为"第二财政"。 但在当时,法律明文规定,土地不可被侵占、出租、买卖。 骆锦星想了一个"补偿贸易"的变通方案:深圳出地,港商出钱合作建房,利润双方分成。虽然该方案仍游走在政策边缘,但还是得 到了深圳市委的支持。 第二年,深圳成立了深圳特区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深房公司"),骆锦星兼任经理,这是我国第一家房地产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