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房地产反洗钱,两部门发布管理办法
财联社·2025-08-26 12:56
今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房地产从业机构不得向身份不明的客户销 售房屋或者提供经纪服务。客户拒不配合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等信息的,可以拒绝向其销售房屋或者提供经纪服务,并根据情况向中国反洗钱 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房地产从业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拟进行的房屋交易与洗钱等犯罪活动相关的,应当及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 易报告。 同时,房地产从业机构应当采取妥善措施,完整、准确地保存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本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房地产行业反洗钱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以及地方有关房地产行业自律组织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下,依法开展房 地产行业反洗钱自律管理。 第四条 房地产行业反洗钱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基于风险原则,在有效识别行业和从业机构洗钱风险状况的基础上,对不同洗钱风险的房地产 从业机构确定与风险相匹配的监管措施。 第五条 房地产从业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接受反洗钱监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