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虚拟电厂纳入!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5-09-03 11:42
文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月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意见稿指出, 促进 跨省跨区 交易 与省内交易相互耦合 、 有序衔接 。 推动 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促进电力市场互联互通 。 鼓励区域 内省间 交易 机制创新,协同推进区域电力互济、调节资源灵活共享。 意见稿明确,电力中长期市场成员包括 新型 经营 主体 ( 含储能企业 、 虚拟电厂 、 负荷聚合商 、 智能微电网等 ) 。 新型经营主体 新型经营主体包括 单一技术 和 资源聚合 两类,其中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 独立储能 在放电时段按 发电企业身份 参与交易 , 在充电时段按 电力用户身份 参与交易。 同一聚合资源 在同一 时期 只能 与 一家 虚拟电厂 或负荷聚合商 签订 聚合服务合同 。 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所聚合的资源同时具有 上网电量、下网用电量时,应区分各时段的上下网电量,不得将下网用电量与其他项目上网电量 聚合抵消后结算。 建立并完善与 现有 电力市场 价格体系 衔接的 市场化需求响应 价格机制 , 激励 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 主动参与市场化需求响应。 是一个或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