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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
第一财经·2025-09-05 15:28

2025.09. 05 本文字数:721,阅读时长大约1分钟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一)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 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二)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 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 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限购2套。(三)在盐田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四)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 购政策。 二、分区优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企事业单位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其中,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需同时满足设 立年限满1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在本市其他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