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不能一味逃避风险
经济观察报·2025-09-11 11:16
"不作为"当然是"零风险",但这种以"消极"换取的安全,既 不利于个体权益的保障,也不利于社会的整体进步。某种程度 上,这是把困难推给了个体。 作者:言咏 封图:图虫创意 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在报到当日劝退一名已被录取的自闭症学生,理由是担心影响其他普通学生, 引发舆论关注。9月9日,该校在微信公号发文回应称,将对这名学生进行评估,如具备能力可入 学。 我们更应该摸索的是,如何在积极作为的前提下减少风险、化解风险、共担风险。规避风险是每个 人理性且利己的选择,不管这个人是像房东这样的个体还是政府部门、教育系统的决策者。因此, 先要让他们有动力去承担一些潜在的风险。这有赖于两点。第一,对"不作为式"避险零容忍。第 二,对已经尽到看护责任但仍没有避免的安全事故多一些宽容。上海2024年审结了一起校园安全 纠纷案件:两名学生在体育课上因争抢足球发生碰撞,其中一名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法院的判决 是,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责任,不具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这样的判例可以卸下管理者的包 袱,让他们敢于作为,而不是一味地逃避风险。 我们不能站在道德制高点的角度,完全以人道主义为标杆,要求校方必须接纳特需学生。简单粗暴 应对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