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0-09 09:36
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 管制的决定。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 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一、锂电池相关物项 c. 内串炉; 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 出口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出口经营者应当对报关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口物项识别,属于管制物项的,必须在报关 单备注栏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指 标、性能等接近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指标。对 上述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性存疑的,海关将依法质疑,质疑期间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 新。 来源丨央视新闻 编辑丨金珊 SFC d. 连续石墨化炉。 (五)3B901.c.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