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中基协重要发布,事关私募基金
中国基金报·2025-10-24 14:32
【导读】协会发布修订后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 3 号 —— 私募投资基金变更管理 人》 中国基金报记者 吴君 10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修订后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指引第 3 号 —— 私募投资基金变更管理人》(以下简称《备案指引 3 号》),优化私募投 资基金变更管理人机制,有效化解存量风险,进一步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 此次修订稿要求新设私募基金应在合同约定 " 生前遗嘱 " 条款;简化决议文件,优化投资者 决议变更管理人程序;明确办理依据,畅通司法仲裁与自律衔接;聚焦管理人变更,删除成 立清算组相关条款;响应投资者诉求,扩大管理人变更适用范围。 优化私募基金变更管理人机制 协会修订《备案指引 3 号》 关于《备案指引 3 号》发布的背景,协会提到,随着近年私募基金行业的快速发展,私募基 金管理人优胜劣汰加速,部分机构 " 失联 "" 失能 " 等问题引发基金治理及清算难题,制约 行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投资者的救济方式主要有:一是选任新的基金管理人,由其接替行使基金管理职能;二 是推选专业机构或者投资者代表等,由其代为行使后续基金财产处置、分配、清算等职能。 由于私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