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远洋捕捞”需要制度建设先行
第一财经·2025-11-05 04:39

近日,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了《严格规范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异 地执法行为八项举措》(下称《八项举措》),旨在充分发挥长三角市场监管执法协作优势,积极防 范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 违规跨区域执法与趋利性执法,也就是所谓"远洋捕捞"式执法,不仅严重侵害企业与个人的合法权 益,也极大损害执法部门的公信力。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持续加大整治力度,虽取得一定成效,但 根除顽疾仍需制度性突破。 《八项举措》作为全国首个防范"远洋捕捞"式执法的市场监管举措体系,标志着相关制度建设迈出关 键一步。其意义不仅限于市场监管领域,更为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在规范跨区域 执法方面走在了前列。 防范"远洋捕捞"式执法的难点主要集中在三方面:管辖权规范难、争议案件暂停执行难、有效监督 难。《八项举措》针对这些难点作出了回应。 在管辖权规范方面,《八项举措》强化"协查"的刚性约束,明确优先采用协查形式,实行同级协查; 确需异地现场取证的,必须提前告知属地部门并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陪同,这一规定有效遏制了管辖 2025.11. 05 本文字数:1304,阅读时长大约2分钟 作者 | 一财评论员 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