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投资部总经理,老鼠仓亏损,带他人炒股仍亏!被罚470万元
券商中国·2025-11-14 03:44
此外,汤某明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汤某明作为证券 公司从业人员,控制账户在沪深两市累计买入股票金额(剔除趋同交易部分后)共计14010.95万元,无违法所 得。 证监局认为,汤某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 八十七条、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 定,证监局决定:对汤某明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对汤某明利用未公 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汤某明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邢某、谢某从事相关 证券交易的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以上合计对汤某明处以470万元罚款。 近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时任某券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的汤某明,利用职务之便,知悉 券商自营账户股票交易情况,进行老鼠仓交易,买入5.5亿元最后亏损。此外,他还明示、暗示其他2人从 事相关交易,这2人累计买入2.4亿元,同样还是亏损。 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对汤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