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
第一财经·2025-11-26 05:05
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行业主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法 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一般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为1年。严重失信信息的 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为3年。 编辑:小羊 国家发改委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失信信息按照失信严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原则 上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公示期限自司 法、行政公务文书认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